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臺州市公開選聘工作人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名額
專業(yè)技術崗位1名,主要從事農林業(yè)、鄉(xiāng)村振興等工作。
二、選聘對象和范圍
臺州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正式人員,具體 選聘范圍詳見《計劃職位表》。
三、選聘條件
(一)選聘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具有國家承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城鄉(xiāng)規(guī)劃、土木工程、農林經濟管理、農學、園藝、林學、植物保護等專業(yè),年齡35周歲(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符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交流規(guī)定,基層服務年限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5.教師身份人員須經主管部門同意;
6.具備擬選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情形;
4.其他不適宜選聘的。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1日至4月11日。
2.報名地點:玉環(huán)市清港鎮(zhèn)黨建綜合辦(后幢314辦公室),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玉環(huán)市清港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⑵報考職位所需各項證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有關資格證書、從業(yè)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具體要求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委托他人報名的,受委托者還須提交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經審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進入選聘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進入面試范圍。因面試對象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面試對象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選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表現情況,著重考察政治素質。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研究確定選聘對象。在考察、公示等階段因報考人員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人選空缺的,由選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
綜合考試、考察等情況,對確定的選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交流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六)辦理人員交流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證件,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聯系人:王佩佩,聯系電話:87101801。
附件:1.玉環(huán)市清港鎮(zhèn)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2.玉環(huán)市清港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玉環(huán)市清港鎮(zhèn)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